企业拒不支付劳务费被列入失信名单
来源:发布时间:2021-07-12[关闭] [打印]

  近日,笔者从青原区人民法院获悉,因拒不支付劳务费,某实业公司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并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。

  据了解,2019年2月,郭某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了柑橘园田间管理承包协议,公司负责铺设防草膜,郭某须按照该公司技术管理团队制定的田间管理标准执行作业。但合同签订后,该公司未完成防草膜覆盖,郭某也未按约定及时除草,导致郭某所负责管理的田间杂草丛生。该公司在支付了部分管理费用后,以郭某管理不力为由拒不支付剩余的10668元管理费及质量保证金39390元。郭某多次催讨未果,遂诉至青原区人民法院。经法院审理,考虑到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,法院酌情扣减50%质量保证金,故判令该公司还需支付郭某30363元。

  因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,郭某向青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立案后,执行法官立即向该实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责令其限期履行。同时,对该实业公司开展专项财产调查。但经向银行、不动产、市监、保险、车管等多部门查询,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鉴于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务费,且未履行财产申报义务,青原区人民法院于7月5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。(来源:中国吉安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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