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风在司法审判中传承
来源:井冈山报发布时间:2022-08-09[关闭] [打印]

  “众厅”在吉水县是祠堂的别称,在传统风俗中是老一辈人祭祖、从事家族事务活动、执行家规族法的场所,也是吉水宗族家风的缩影。古时的祠堂与当今的法庭在基层治理上存在一些联系。

  吉水法院枫江法庭在日常工作中发扬创新精神,根据辖区内村庄密集、宗族观念较强的特点,运用辖区内的“众厅”这一地缘文化,探索出别具一格的特色办案制度,努力打造出富有特色的“众厅”法庭。

  “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,以家风建设为基础,以情理讲事实,能够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,这是我们探索‘众厅’法庭工作制度的原因。”枫江法庭庭长李崇军说道。

  将法庭搬进宗祠,出台“众厅”法庭工作制度,邀请双方当事人近亲属、基层干部、人民调解员、乡贤、其他有名望的宗族长辈及同村人民群众参与调解或旁听,使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到尊老爱幼、饮水思源等优良家风文化,将法律法规同血缘、宗族的亲情道德规范结合起来,用法理事理说服当事人,用乡俗民情感化当事人,从而达到协助案件办理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。

  “多数婚姻纠纷可以使用‘众厅’法庭工作制度。”枫江法庭副庭长胡宗仁说,“当案件调解适用‘众厅’工作制度的情况下,由一名法官、一名法官助理、一名书记员组成的团队就会提前前往该村村委、宗族调查情况,并制定调解方案及切入点。”

  在枫江镇一直有着这样的习俗,一对新人的礼成需要在宗祠让亲朋好友共同见证。小李和小叶也经过这样的风俗。但因双方性格不合,感情濒临破裂。2021年,两人决定协议离婚,但因小孩的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,小李将小叶诉至法院。

  枫江法庭收案后,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但因矛盾尖锐,均以调解失败而告终。经李崇军研判,决定运用“众厅”法庭工作制度予以调解。在调解过程中,李崇军以妻贤夫安、相敬如宾等优秀传统家风着手,并邀请证婚宗族长者协助调解,两人逐步理清离婚后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。最终,成功调解,两人和平分手。

  通过“众厅”调解方式,开展诉源治理工作,充分发挥法庭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,积极参与诉讼外矛盾纠纷的调解,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外,把诉讼案件“挡”在法院外,有效地缓解了法庭案多人少的局面,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  2021年以来,枫江法庭共办理民事案件802件,审限内结案率100%,服判息诉率94.75%,依托运用“众厅”文化协助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共计800余件,调撤率高达69.4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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